索 引 號 | 113210840144269262-2020-280 | 體裁分類 | 意見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辦公室文件 |
發布機構 | 高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9-10 |
名 稱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公平競爭審查程序的指導意見 | 公開日期 | 2020-09-10 |
文 號 | 郵政辦發〔2020〕146號 | 關 鍵 字 | |
內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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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街道)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提高公平競爭審查質量和效率,根據《市政府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郵政發〔2017〕18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市公平競爭審查程序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審查范圍
高郵市內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起草過程中均應該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未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的,不得提交審議和出臺。以下四類文件不納入公平競爭審查范圍:
1.內部管理性文件,包括人事、機構、編制、財務、外事、保衛、保密、內部工作制度、程序性規則等。
2.一般事務性文件,包括工作報告、工作總結、職責分工、會議通知、情況通報等。
3.過程性文件,包括不涉及出臺具體政策措施的請示、征求意見函等。
4.常規性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項目核準、批復、備案等。
二、審查主體
公平競爭審查按照“誰起草、誰審查”的原則,以政府或政府辦公室名義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由牽頭部門在起草文件過程中進行公平競爭審查。以單獨部門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由該部門開展自我審查。以多個部門聯合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由牽頭部門負責公平競爭審查,其他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參與公平競爭審查。
三、審查程序
(一)以政府或政府辦公室名義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審查程序如下:
1.起草部門先行審查。由起草部門(多部門起草的政策措施由牽頭部門負責)在文件起草過程中先行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形成書面審查報告后與文件送審稿、審查資料(詳見附件),報市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辦公室(市場監督管理局)復核。未形成書面審查報告視為未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2.公平競爭審查聯席辦復核。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不同情形提出可以實施、不予出臺、應當予以修改的審查意見。起草部門應當根據審查意見對文件作必要的修改或者補充,調整至符合相關要求。
3.委托第三方評估。對適用例外規定、社會公共利益影響重大、存在較大爭議等擬出臺的政策措施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時,可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提高審查質量和效果。
4.提交政府審議。起草部門將文件送審稿和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辦公室意見一并提交政府審議。未經過公平競爭審查的政策措施,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審議和出臺。
(二)以單獨部門名義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由該部門內部起草機構負責審查,起草機構也可將書面審查報告與文件送審稿、相關資料,報本部門內部法制機構復核,經復核無異議后按程序發文。
(三)以多個部門名義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由牽頭部門在文件起草過程中先行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形成審查報告后,與文件送審稿一并送相關部門會簽,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參與公平競爭審查,并簽署意見。牽頭部門綜合相關部門審查意見,若無異議按程序發文。
四、審查要求
公平競爭審查程序是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機制的重要環節,是明確審查主體、理清審查責任、提升審查質量和效率的基本保證。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審查程序的規范和執行,參照指導意見,結合本部門實際,按照“誰起草、誰審查”的原則,積極探索并制定實施行之有效的審查工作程序,嚴格對照審查標準和審查要求進行審查,形成書面審查結論,認真填寫《公平競爭競爭審查表》。凡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要確?!皯獙彵M審”,做到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雙提升”。
聯系人:張文澤,電話:0514-84068507。
附件:公平競爭審查資料清單
高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公平競爭審查資料清單
1、文件送審稿及起草說明。起草說明包括政策制定背景、必要性、可行性說明。
2、征求意見情況。包括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向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征求意見、向利害關系人征求意見的相關材料及意見反饋和采納情況。
3、專家咨詢及意見反饋情況。
4、適用例外規定說明材料。
5、起草單位審核部門的書面審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