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3210840144269262-2020-306 | 體裁分類 | 通知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辦公室文件 |
發布機構 | 高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9-14 |
名 稱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高郵市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四個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 公開日期 | 2020-09-14 |
文 號 | 郵政辦發〔2020〕149號 | 關 鍵 字 | |
內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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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園區(街道)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高郵市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四個專項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高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高郵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退捕推進專項行動方案
高郵市農業農村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按照《關于全面推進高郵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全面精準實施退捕,高質量完成退捕目標任務,確保退捕補償全部足額發放、退捕漁船證書全部回收注銷、退捕船網工具全部回收處置、退捕水面全面休養生息?,F制定以下專項行動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實事求是,底數明確。嚴格按照規定對納入退捕范圍的水域,摸清底數,建檔立卡,實現退捕全覆蓋,確保應退全退。
(二)程序透明,公平公正。依據相關政策規定推進退捕各項工作,確保退捕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和平穩有序,切實保障退捕漁民合法權益。
(三)統籌推進,保質保量。實行市鎮村三級聯動,政府主導、部門指導,統籌兼顧、高位推動,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二、目標任務
在第一輪退捕工作的基礎上,對標對表國家、省市任務要求,進一步擴大退捕范圍,到2020年12月底前,我市高寶邵伯湖4個國家和省級水生種質資源保護區及全湖境內653戶高郵籍漁船漁民全部退出生產性捕撈,進行轉產安置。
三、重點工作
(一)強化行動設計。嚴格按照省《退捕漁民建檔立卡工作規程》、《退捕禁捕船網工具回收處置指導意見》要求,指導各鄉鎮(園區)科學、有序、規范開展退捕相關工作。由于退捕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環節多,政策性強,各鄉鎮(園區)要選派熟悉業務、經驗豐富的同志作為聯絡員,專門負責退捕工作,并積極參加市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務必弄懂弄通退捕工作中的各項政策、法律法規、工作規范等,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確保退捕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全面排查摸底。各鄉鎮(園區)要聯合公安、人社等部門,通過實地走訪、系統比對等多種方式,對轄區內退捕漁民的捕撈許可證、漁船、網具、船主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人口、收入、居住、就業創業和培訓需求等情況進行全面核查登記,做到每船必查、每證必核、每戶必驗、每人必清,不漏一船一戶一人。要嚴把數據質量關,利用“倒排查”機制,通過與江蘇省漁船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進行對接,確保排查結果準確無誤。
(三)按時建檔立卡。在排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造冊登記、村組評議、鄉鎮入戶確認并公示、縣級聯合審核”的程序,為漁船漁民建檔立卡,做到“一船一檔”,確保政策公開、規則公平、結果公正、漁民公認。建檔立卡信息經審核無誤后,務必于7月20日前全部錄入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退捕漁船管理信息系統。各鄉鎮(園區)應做好退捕漁船漁民檔案整理工作,檔案須包括登記、公示、協議、審核、審批、保障安置等內容,同時建立退捕工作臺賬。相關資料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四)規范處置船網證。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將制定出臺退捕船網證處置的具體程序、補償標準和獎懲措施。在精準鎖定應退捕船網證的基礎上,開展漁船網具評估、補償費用核定并進行公示,及時與漁民簽訂退捕協議。同時,依法收回并注銷《內陸漁業船舶證書》,收繳退捕船網,按照規定依法集中拆解處置,拍照存檔。對具備合法用途且船況良好的漁船,經過拍賣可以用于公務、養殖、農用、運輸等,并跟蹤確認去向,完善船舶證書相關手續。要嚴格監督驗收,確保處置漁船不再從事漁業生產性捕撈。
(五)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對已退捕水域,要聯合高寶邵伯湖漁管辦發布禁捕通告,按照規定設置禁捕標志牌,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4個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還應禁止娛樂性垂釣。同時加強秩序管理,建立健全聯合管護巡查機制,開展聯合執法,依法查處非法捕撈行為,確保退捕后穩得住、管得好。建立禁捕水域水生生物資源調查監測體系與評估機制,全面掌握、評估禁捕水域水生生物資源動態變化情況,為制定禁捕后配套管理政策提供數據支撐,探索具有我市特色的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和利用模式。
四、進度安排
(一)第一階段(2020年7月)。出臺退捕推進專項行動方案等指導性文件,開展操作人員系統錄入和鄉鎮(園區)聯絡員培訓,深入漁戶組織開展摸底排查、造冊公示、建檔立卡、審核上報,精準鎖定退捕漁民范圍和對象,全面完成退捕漁船漁民基礎信息系統錄入工作。
(二)第二階段(2020年8月—9月)。由原發證單位發布收回捕撈權公告,公告期為15個工作日。各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宣傳解讀退捕實施方案、補償政策和保障措施,根據退捕船網工具回收處置程序,組織專業人員開展船網價值評估,與退捕漁民簽訂《退捕補償協議》,退捕漁民簽署《不再從事漁業捕撈承諾書》,公示補償內容及金額,確定安置人員名單,支付漁民捕撈權收回和專用生產設備補償資金的30%。
(三)第三階段(2020年10月-11月)。簽訂協議后,漁民在規定期限內將船網工具自行上繳至指定位置,交驗《漁業船舶證書》,在《退捕船網工具效驗表》上簽字確認。各鄉鎮(園區)確定有資質的拆解公司集中進行拆解和處理,全面完成漁業船舶證書注銷和漁船網具處置等工作,根據《退捕補償協議》向漁民兌現補償資金。
(四)第四階段(2020年12月)。開展退捕工作“回頭看”,檢查驗收,督查問效,鞏固提升退捕成果。維護禁捕秩序,做好資源監測和評估,著手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成立退捕推進專項組,由楊文喜同志兼任組長,仇家春同志任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參加。負責指導督促退捕漁民調查摸底、建檔立卡、捕撈證及漁船漁具收回處置等工作落實,做好獎補資金測算和審核撥付工作。省漁管辦配合我市做好漁民退捕相關工作。各鄉鎮(園區)要相應成立退捕推進工作領導機構,組建退捕推進專班,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實行倒排進度、掛圖作戰。
(二)加強經費保障。在統籌用好中央和省級財政獎補資金的基礎上,市鎮財政共同保障退捕船網證補償、退捕漁民安置、獎勵及工作開展所需經費,確保退捕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三)加強職責分工。鎮村牽頭負責調查摸底、建檔立卡和協議簽訂等工作。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負責信息錄入、船網證回收及處置、退捕水域資源監測和評估等工作。財政部門牽頭負責做好財政補助資金安排,按規定做好審核撥付等工作。公安部門牽頭負責做好漁民戶籍、人口審核,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等工作。其他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配合工作。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鄉鎮(園區)要深入漁民區廣泛宣傳長江流域退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義,向退捕漁民充分說明退捕政策補償標準和相關保障措施等,提高社會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營造良好的思想基礎、輿論導向和社會氛圍。及時回應廣大漁民和社會關切,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退捕禁捕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督導問效。成立市級退捕工作專項督導組,實行掛鉤包片、駐點督導。督導重點是退捕工作完成進度和工作質量,及時發現問題,現場指導工作。各鄉鎮(園區)要成立相應的督查指導機構,層層壓實責任。對退捕工作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地方進行約談,對工作中出現明顯失誤或工作進度落后的地區、部門進行通報,對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追責。
高郵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退捕漁民社會保障專項方案
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不搞大開發、共抓大保護”、“妥善解決禁捕后漁民的生活”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長江流域禁漁退捕的重大部署,切實做好禁漁退捕漁民(以下簡稱退捕漁民)社會保障工作,確保重點水域廣大漁民“退得出、穩得住、能發展”,根據《高郵市長江流域退捕漁民社會保障專項方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上級要求,切實做好退捕漁民的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等工作,到本年度末,全面完成“十應十盡”目標任務,即:對禁捕水域的退捕漁民,建立精準到人的基礎臺賬和數據庫,確?!皯楸M查,應識盡識”;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退捕漁民,幫其就業創業,確?!皯D盡轉,應幫盡幫”;對有培訓意愿的退捕漁民,讓其掌握就業技能或實用技術,確?!皯啾M培,應補盡補”;對退捕漁民參照《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確?!皯1M保,應發盡發”;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退捕漁民,依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保障,確?!皯缺M救,應助盡助”。
二、進度安排
(一)動員部署(7月15日前)。根據我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漁退捕工作部署,制定《高郵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退捕漁民社會保障專項方案》,全面部署退捕漁民的社會保障工作。
(二)調查摸底(7月底前)。在農業農村部門組織開展長江流域禁漁退捕漁船和漁民普查并取得漁民基本信息建檔立卡的基礎上,開展就業和社會保障情況普查,按照“一人一表、一村一冊”的要求,建立具體到船、精準到人的基礎臺賬,全面掌握退捕漁民基本信息和就業失業、社會保障等情況。
(三)組織實施(11月20日前)。有針對性開展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制定實施退捕漁民參保辦法和補助方案,如期完成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各項任務。
(四)檢查驗收(2020年12月20日前)。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查漏補缺,跟蹤整改,確保不留死角、不漏盲點。做好迎接上級對我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工作檢查準備。
三、推進措施
(一)準確摸清底數,確?!皯楸M查,應識盡識”。堅持漁船漁民基本信息和安置保障情況同步調查、同步交換、同步核實,按照精準識別、動態管理、公開透明的要求,加快建檔立卡,實現實名制管理,對退捕漁民的信息做到“五清”:基本情況清、技能水平清、就業意愿清、培訓需求清、參保情況清。漁民信息主要包括:船主和漁民姓名及身份證號碼、退捕去向、補助資金發放、安置保障措施等情況。就業安置信息主要包括:就業去向和就業意愿、技能狀況和培訓意愿、創業基礎和創業意愿、是否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標準等。社會保障信息主要包括:參保險種和參保時間、參保標準和補助金額、待遇享受、是否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等。對退捕漁民實行專人掛鉤、全程跟蹤,確保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及時更新基礎臺賬和數據庫,為精準服務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市農業農村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列第一位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促進就業創業,確?!皯D盡轉、應幫盡幫”。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并實施針對性轉產轉業安置方案,分類施策、精準幫扶。發展產業安置一批。依托高郵湖資源生態優勢,因地制宜發展稻(蝦)綜合種養、水產品加工、休閑漁業,增加產業就業空間。按照“一湖一策”方式,堅持生態保護優先,在政府監管下,以市場化運作模式,在適宜的湖區統一開展生態保護修復,吸納退捕漁民參與資源養護,并合理建立與退捕漁民利益聯結機制。務工就業安置一批。加強職業介紹服務,拓寬就業渠道,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吸納退捕漁民就業,引導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電商平臺等帶動退捕漁民轉產就業。對吸納退捕漁民的企業,按規定落實稅收減免、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等政策。靈活組織專場招聘,對有就業意愿的退捕漁民,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講、3次職業介紹和1次就業指導;對退捕漁民集中的鎮村,可就地就近組織小規模、多批次專場招聘活動。支持創業安置一批。對退捕漁民首次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帶動就業補貼。對具備條件的退捕漁民,落實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加大創業孵化獎補力度,對開展職業指導、專場招聘等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公益崗位安置一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面向退捕漁民按程序開展定向招聘,統籌退捕安置和禁捕監管任務需求,引導退捕漁民參與巡查監督工作,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其他公益性崗位水平。(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三)加強職業培訓,確?!皯啾M培、應補盡補”。鼓勵退捕漁民參加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重點培訓適合退捕漁民特點的實用技術,確保他們都能掌握一門實用技能,實現轉產上岸。將退捕漁民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范疇,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合格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按規定給予相關補貼,補貼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在培訓期間對其中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和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按規定給予就業補助資金同時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生產經營主體吸納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一定期限的職業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四)維護社保權益,確?!皯1M保、應發盡發”。退捕漁民社會保障參照《揚州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揚府規[2014]3號)執行,社會保障補貼標準、補貼范圍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32號)、《關于嚴格落實社會保障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7]34號)、《關于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意見》(蘇政發[2020]45號)要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符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可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退捕漁民實現穩定就業的,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和未就業的,可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退捕漁民中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資助。進一步優化經辦服務,確保符合參保條件的百分之百參保登記、百分之百參保繳費、百分之百落實社會保險待遇。(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
(五)保障基本生活,確?!皯缺M救、應助盡助”。對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失業狀態的退捕漁民可在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對因病、因災、因禍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退捕漁民,按規定給予急難型或支出型臨時救助。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當地規定的,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殘疾漁民,按規定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可按規定納入醫療救助范圍,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對符合條件的城鎮就業退捕漁民,按照當地住房保障政策納入住房保障范圍。對于居住危房的漁民,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優先納入危房改造范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醫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成立社會保障專項組,設在市人社局,由人社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市農業農村、住建、民政、醫保、財政等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相關鄉鎮(園區)比照市級建立相應的專項組和工作專班,統籌推進退捕漁民的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等工作。
(二)明確責任分工。人社部門牽頭做好退捕漁民就業及社會保障領域各項政策落實;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做好退捕漁民調查摸底、數據錄入和農業內部轉產轉業等工作;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部門牽頭做好退捕漁民住房保障、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民政部門牽頭做好退捕漁民社會救助等工作;醫療保障部門牽頭做好退捕漁民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等工作;財政部門牽頭做好相關財政補助資金安排,加強資金管理,按規定做好審核撥付等工作。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按照職責分工,不折不扣地將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三)強化資金支持。要把退捕漁民生計和社會保障作為基本民生內容。退捕漁民轉產轉業、社會保障、職業技能培訓等所需資金,結合現有政策資金渠道解決。市財政統籌安排好本級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對退捕漁民轉產轉業和社會保障優先予以保障。
(四)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平臺,全方位、廣角度、多形式宣講退捕禁捕重大意義,解讀轉產安置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措施,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推廣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提高社會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充分抓住調查摸底的有利時機,組成工作組或小分隊,一對一、面對面地和退捕漁民進行宣傳解讀,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爭取他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為如期完成退捕漁民社會保障和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退捕禁捕任務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高郵市公安機關協助開展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實施方案
高郵市公安局
為進一步加強長江水生態保護,推進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常年禁捕工作,嚴厲打擊破壞長江漁業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共同服務保障好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揚州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揚州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揚府辦發〔2019〕81號)精神,結合公安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共抓長江大保護和促進就業保障民生方面決策部署,按照市政府工作職責分工,落實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常年禁捕工作及漁民退捕補償工作。加大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查處一批嚴重破壞長江流域漁業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增強市民對長江流域漁業資源的保護意識和守法意識,為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具體目標為:2019年12月底前,配合相關單位完成我市管轄范圍內3個保護區(高郵湖大銀魚湖鱭國家級種質資源保護區、高郵湖河蜆秀麗白蝦國家級種質資源保護區和高郵湖青蝦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漁民退漁轉產工作。2020年起,實現各保護區常年禁捕,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
二、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保障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工作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尹子寬任組長,市局辦公室、指揮中心、水警、治安、法制、警務督察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治安大隊,由大隊長顧正義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工作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和整體推進等工作。
三、工作內容
(一)配合開展人員審核。由治安大隊牽頭,按照職能分工配合農業農村部門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對農業農村部門提供的漁民戶籍、人口進行審核,為農業農村部門開展工作,提供真實有效的人員信息。
(二)協助做好維穩工作。由治安大隊牽頭,積極開展退捕禁捕糾紛、隱患排查研判工作,及時向職能部門通報重大矛盾糾紛,積極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防止退捕禁捕問題與其他社會矛盾疊加發酵,引發群體性事件。
(三)預防處置突發事件。由指揮中心牽頭,制定退捕禁捕工作突發性事件處置預案,積極預防處置各類因退捕禁捕引起的突發性事件。
(四)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由治安大隊牽頭,嚴厲打擊在我市長江水域和常年禁捕水域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違反禁漁區、禁漁期規定進行捕撈,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犯罪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日常聯絡制度。由市局河湖警長辦公室具體負責保障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工作行動的開展,并明確一名聯絡員加強與市政府對接工作。
(二)建立行刑銜接工作制度。要全力配合漁政執法機關開展禁捕工作,協助收集在禁捕工作開展中發現的漁業違法犯罪線索。對于漁政執法機關移送的非法捕撈案件,要積極調查,力爭形成戰果。對于已經掌握涉漁違法犯罪線索或事實的案件,公安機關要會同漁政執法部門通過聯合執法依法予以查處。
(三)建立聯合執法行動制度。要進一步加大公安機關對重大非法捕撈案件的提前介入力度,有效解決在禁捕工作中遭遇暴力抗法等問題,集中解決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的突出問題。積極配合漁政執法機關,開展水上聯合執法活動,依法打擊非法捕撈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常年禁捕和漁民退漁轉產工作是我市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共抓長江大保護和促進就業保障民生的一項重要舉措。各派出所、有關業務大隊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嚴格按照工作要求開展各項工作。
(二)嚴格執法監管。要和漁政執法部門加強聯系,通力合作,共同研究制定聯合執法計劃,明確部門分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積極整合現有的執法信息和資源,實現資源共享、部門聯動,嚴厲打擊“電毒炸”等非法捕撈行為。完善部門協作、交叉檢查等形式的合作執法和聯合執法,提升重點水域和交界水域管理效果。
(三)加大宣傳力度。在聯合執法過程中要注重漁業生態環境保護和長江流域常年禁捕工作的宣傳引導,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廣泛宣傳發動,教育群眾遵紀守法,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全市漁業資源保護和修復,努力營造良好的法制氛圍。
(四)加強督查問責。把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作為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以及推動我市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約束性任務。2020年起,將查辦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案件數、保障該項工作開展的情況等,將納入河湖警長制目標考核內容。市局將定期、不定期對各地工作質態開展專項督查,并及時進行通報,對工作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或工作中出現明顯失誤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高郵市全面禁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行動方案
高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落實省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場監管專項組工作會議精神,嚴格落實上級部署安排,全面推進我市長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結合我市市場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嚴格執法監管到位,堅持問題導向,狠抓工作落實,抓好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市場主體監管,嚴厲查處“禁漁”期間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迅速斬斷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產業鏈,保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堅決打贏長江禁捕退捕攻堅戰。
二、專項行動重點
專項行動期間,市場監管部門對內要整合監管執法力量,對外要主動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原則,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食品安全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加強監管執法,強化重點區域、重點經營場所的檢查力度,務求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一)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市場主體引導,積極開展長江流域“禁漁”政策宣傳,發布“關于禁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通告”,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經營自律;加強宣傳教育,提升公眾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倡導不捕、不賣、不買、不食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責任單位:網絡交易監管科、辦公室、各市監分局)
(二)嚴把登記準入。對今后經營范圍、名稱中含有“江鮮”等字樣的企業,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嚴把市場準入關;摸清存續企業經營范圍、名稱中含有“捕撈”、“江鮮”、“水產”、“漁港”等餐飲、水產品銷售企業底數,協助監管部門做好不合規企業的整改工作,根據相關部門整改通知書,做好經營范圍、名稱中含有“江鮮”等捕撈、餐飲、水產品銷售的企業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各市監分局)
(三)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加強市場監管,確保江鮮上岸無銷售網絡。要聚焦水產制品生產企業、農(集)貿市場、水產品批發市場、商超和餐飲服務單位等江鮮交易比較集中的重點場所,切實加大對市場主體排查和監督檢查力度,嚴禁非法捕撈漁獲物在市場內銷售;督促餐飲服務單位清除店堂內外出現“江鮮”等字樣的廣告招貼和菜單;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確保來源可溯。(責任單位:網絡交易監管科、食品生產流通監管科、餐飲安全監管科、各市監分局)
(四)強化網絡監管。加強電商平臺售賣“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行為監管,強化網絡交易監測,杜絕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網絡銷售;督促屬地電商平臺進一步完善平臺治理規則,指導平臺企業加強管理,落實主體責任,主動加強監測,及時采取下架(刪除、屏蔽)違法信息、終止提供平臺服務等必要處置措施。(責任單位:網絡交易監管科、各市監分局)
(五)加強廣告監管。加大廣告監測力度,及時提供監測數據,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對涉嫌違法廣告線索,交由所在地市監分局依法從嚴查處,加強后續跟蹤督查指導,全面凈化水產品廣告市場環境。(責任單位:信用與風險監管科、各市監分局)
(六)嚴查違法行為。積極配合主管部門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以“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等作為噱頭營銷利用,對商品的來源、質量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構成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法予以查處。對未經批準、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標識,出售、購買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予以查處,需移送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配合城管部門做好市場經營主體門牌、店招涉及“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等違規內容的整治工作。(責任單位:綜合執法大隊、各市監分局)
(七)做好信息公示。對司法部門推送的涉及漁業違法犯罪處以刑罰的個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實施市場準入限制;歸集市場主體行政處罰信息,記于企業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責任單位:信用與風險監管科、各市監分局)
(八)暢通舉報渠道。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平臺,12315熱線電話作用,及時受理涉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交易違法線索,優先處理、迅速處置。(責任單位: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各市監分局)
三、專項行動時序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份)。成立全面禁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市場監管工作組,印發專項行動方案。各市監分局、科室、綜合執法大隊要對照工作部署,細化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做好宣傳發動。
(二)組織實施階段(8—11月份)。要結合實際,全面排查情況,摸清底數,查明問題。要做到檢查全覆蓋,寧越位不失位,跨前一步執法,深入摸排違法線索,強化電商平臺監管,加強對水產制品生產企業、農(集)貿市場、水產品批發市場、商超和餐飲服務等市場主體監督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扎實有效的成果。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份)。開展“回頭看”,認真梳理專項行動工作情況,總結經驗做法和不足,鞏固提升成果,開展督查問效,針對檢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四、專項行動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面部署推進。要充分認識全面推進長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的重大意義,做到標本兼治、長效管理,強化執法、依法打擊,壓實責任、形成合力。各市監分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健全分局長牽頭負責的領導機構和推進機制,組建工作專班,明確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確時間節點,落實責任分工。
(二)強化協同監管,形成有效機制。按照打通、貫通、融通工作思路,充分發揮各職能科室監管合力,在監督檢查、廣告監測、電商監管和投訴舉報中發現的涉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案源線索,要及時移交所在地市監分局;所在地市監分局要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要求,抓好案件查辦工作,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對涉及其他部門職能的,及時移送相關主管部門,共同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持續鞏固退捕禁捕效果。
(三)強化新技術運用,提升辦案效能。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技術手段與監管業務的融合,發揮技術手段的支撐作用;依托網絡交易監測中心系統、廣告監測平臺和12315舉報投訴系統加強大數據運用,及時發現一批涉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線索,從嚴從速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示范案件,切實增強監管執法威懾力;加強企業信用監管,及時歸集公示相關信息,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彰顯監管成效。要廣泛開展宣傳工作,及時發布權威監管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官方網站、新媒體平臺等渠道,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各市監分局、科室、綜合執法大隊要建立“全面禁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工作”信息報送制度,指定聯絡員負責做好本轄區相關情況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遇有重大情況,及時報告高郵市局,市局及時公布各單位工作進度,推動具體工作任務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