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3210840144269262-2020-215 | 體裁分類 | 其他 |
主題分類 | 工業、交通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高郵市交通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21 |
名 稱 | 高郵市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問題整治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公開日期 | 2020-05-21 |
文 號 | 關 鍵 字 | ||
內容概述 | |||
文件下載 |
一、政策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經濟帶發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實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和高質量發展,發揮長江航運優勢,為更好落實箭筒強國建設要求,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特出臺此方案。
二、工作目標:
1.船舶防污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2.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全面提升。
3.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機制運行順暢。
4.岸電設施使用比例進一步提高。
5.污染防治監管能力顯著增強。
三、主要內容:
(一)開展船舶港口污染突出問題治理。
1.開展內河船舶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2.做好移交的船舶港口污染問題的整改。
(二)加快污染防治設施建設使用。
3.加快推進船舶防污設施的配備和使用。
4.加快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的建設和運行。
5.加快提升船舶污染物的公共接收能力。
6.加快完善港口碼頭自身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
7.加快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和使用。
8.加快推動船用LNG加注站的建設和運行。
(三)強化污染防治監督管理。
9.加強船舶排放大氣污染的監督管理。
10.加強船舶防污設施使用的監督管理。
11.加強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使用的監督管理。
12.加強港口環保設施使用的監督管理。
13.加強船舶污染物轉移處置的監督管理。
14.嚴格管控港口岸線資源利用。
加強船舶港口污染的聯合監督管理。
(四)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
16.提升船舶污染防治信息化監管水平。
17.提升港口污染防治信息化監管水平。